武汉市蔡甸区南湖中学新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蔡甸区南湖中学新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BQ-NB-2022-127
2、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南湖中学新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39(万元)
5、最高限价:75.39(万元)
6、采购需求:
武汉市蔡甸区南湖中学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33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32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大沌路与绿地美湖路交汇处。建设工期为18个月。本次采购服务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主要内容: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3、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提出造价控制目标,进行成本分析和造价目标的动态调整;4、参加工程例会;5、在关键节点,做好施工图变更的现场勘察,及时协助业主办理签证;6、配合业主方代表,完成暂估价材料、设备或其他未定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工作;7、审核工程重大变更估算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8、按时审核节点工程量进度表,按月调整材料价差,并签发付款意见;9、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出具咨询成果报告,配合决算审计;10、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11、与该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审计工作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点1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27-69606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联系方式:027-8439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27-8439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