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司法局的委托,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编号:WHBQ-NB-2020-005
(二)项目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43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法律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6)预算价:24万元,凡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投标报价无效
(7)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法律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法律咨询服务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6)预算价:19万元,凡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投标报价无效
(7)服务期:一年(合同签订后一年)
2、供应商参加竞标的报价超过该包招标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竞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公司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竞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竞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竞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企业法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7)竞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8)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说明: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3、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多包竞标要求:供应商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报名竞标,但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材料)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核验无误后,原件审核后退还)及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且按顺序装订)及盖章签字完整的PDF扫描件一套,以供检验。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竞标。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3)未按要求递交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竞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4、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司法局
地 址:武汉市东风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27-8485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联系方式:027-84391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珊珊、严莎
电 话:027-84391611
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6日